所以刘衍准备结合历史上的火耗归公政策进行革新,彻底免除税粮的耗羡,只对银币的火耗进行归公征收,并且统一具体的征收比例,由各地钱庄统一收取,定期直接向财政部报账、转运钱财,而不经过各地府县。
然后朝廷财政部按照各地府县的人口、大小、上缴火耗的数额,再统一给各地府县反馈钱财,就用各地上缴的赋税中抵扣。如此便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各地官吏向火耗伸手,防止各地新增杂税的事情发生。
火耗归公的政策自然要落在财政部上面。
第三项新政策便是摊丁入亩。
摊丁入亩说白了,就是将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,历史上是在满清康熙、雍正、乾隆年间普遍实行,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。
“摊丁入亩”是满清统治者用以缓和土地兼并的一项政策,早在满清入关之初,他们的皇室、贵戚和大大小小的官吏就疯狂地圈占汉人土地,土地兼并由此一发而不可遏止。后来随着地主经济的复苏,他们对土地的兼并更加狂妄之极。或购买、或奏讨、或投献,手段多种多样。尤其是在那样一个商品经济有了一定发展的时代,土地也被纳入商品的范畴进行交易,地权转移因土地买卖而加速,“千年田八百主”。土地集中已达无可复加的地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