闫筝上午一直呆在厨房,海外的邮件,公司的传真他一个字都看不进去,手眼一直紧随着菜谱和锅铲。
忙忙碌碌的收拾出四盘乱七八糟的饭菜才停下手,有些忐忑的拿出手机。
唐浅没回他的消息,从出差到今天的,都没回,单薄的一长串在上面孤零零的挂着,将“小别胜新婚。”几个字嘲讽到极点。
已经中午了,该吃饭了。
他咬唇发了一句:“回来吃饭吗?我给你做了好吃的。”
唐浅其实很少吃他做的饭,觉得难吃。
闫筝也觉得难吃,但是会一点点吃光,因为结婚之初,她也像他这样,每天呆在厨房里研究菜谱。
但她在这一方面比他有天分,刚开始的饭菜很粗糙,不算难吃,只是不精致,像穷苦人家的大锅饭。
闫筝从来不吃。
到后来可以做的很好了,雕花、篆刻、美学搭配、样样出彩,足以比肩大厨之作,他却再也吃不上了。